原屋主房子被拍賣,大都面臨財務上的困境,繳不出銀行貸款利息,只好眼睜睜看著房子被賤賣。

多數人的觀念,認為來法院標房子的人,能在七天內全額現金買屋,一定是財大氣粗的投資客;想不開的債務人,就會把房子被拍賣的損失全記在得標人帳上,希望能從得標人身上要一筆高額搬遷費;依我們數十年經驗,剛與債務人接觸,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搬遷費是很平常的事。

買法拍屋,如何快速點交房屋,而且是在和諧情況下交屋才算圓滿;如果全然依恃點交程序,完全不理會對方要求,面對走投無路的原屋主,往往會產生不可預期的抗爭後果。

一般法拍屋最棘手的點交問題,是債務人通常會使出恐嚇三絶招:
      1.叫「兄弟」耍流氓,非理性抗爭
      2.破壞房屋裝璜及水管電路
      3.恐嚇自殺,以死相逼


並不是每一位債務人都這麼惡劣,很多不理性的抗爭,其實都是旁人從旁慫恿,甚至有法拍屋海蟑螂介入,強行恐嚇得標人,索取高額不合理搬遷費。

要與形形色色的債務人協商交屋條件,最好能找有經驗的第三人出面,得標人本身避免與對方直接談判;如要與第三人共同出面,可稱是得標人朋友,自己不出面,第三者比較容易討價還價

 

除了與對方協調折衝外,法院的點交程序也要同步進行,點交流程雖長達四個多月,但卻是與對方協商的有力靠山。

初期對方姿態會很高,但法院點交程序日日進逼的壓力,會讓對方氣焰一天比一天低;在重要的関鍵時刻,加碼個少許搬遷費給對方台階下,才能讓對方快速妥協交屋。

 

 

 

只要得標人願給些搬遷費,有經驗的人就不擔心對方會破壞房子;拖、磨、談是應付難纏案件三字要訣秉持軟中帶硬,硬中帶軟的原則,不挑舋對方,隨時給對方台階,再配合法院點交動作,房子就能順利交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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