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點交後,你絕對有權利向戶政事務所(請檢具房屋所有權狀、印章及身分證正本)查詢屋址設籍狀況的,如果那個戶籍地址還有原債務人或其他人的戶籍。

 

依戶政法第47條第四項規定, 全戶(前屋主或其他人)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出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或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出登記。

 


因此,倘若你是房屋所有權人只要檢具房屋所有權狀、印章及身分證正本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該戶戶籍全戶逕遷即可,戶政事務所會請轄區警員會辦,查復屬實後戶政事務所會公告三個月…公告期滿之後戶政事務所會將該戶戶籍全戶逕遷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內,並函文回覆予你。

 


對方的戶籍一旦被強制遷出,他的戶籍就逕遷至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之內,自然不在您們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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